佛說:謊言和欺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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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心理學家羅伯特.費爾德曼有過這樣一個觀察研究,他帶上隱蔽的攝像機錄下人們在日常交談時的現場情景。
研究結果令人吃驚:每個人每天至少有3次說謊——內容多指向情感和感受、涵蓋情感,看法,對人或物的評價等,
人們總是願意表現正性、樂觀的感受。
心理學認為說謊:就是在明明清楚真相的場景中,
故意隱瞞、歪曲事實或憑空捏造虛假資訊,以便誤導別人的行為。說謊就是一種欺騙。
生物進化論認為,欺騙是自然界中生物最常見的現象之一。
很多昆蟲都有保護色,讓天敵不容易發現它們。很多動物都會欺騙,
比如狐狸,狐假虎威的故事就是反應狐狸是欺騙的高手。
說謊其實是一種求生本能,是人類本能產生的一種自我保護機制。
人一出生,就意味著他有說謊的傾向,說謊的種子已經深深種在人的潛意識裡。
心理學觀察發現,小嬰兒就精通以笑聲與哭聲的交替運用以吸引到大人的關注。
四歲左右的兒童,開始會判斷在哪些場景下,必須說謊。
我們說謊有什麼理由和原因嗎?
當我們在說謊時一般有幾種動機:
為了自己獲得實際的利益;
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,誇張吹牛,將事實放大;
為了避免或者減少衝突,讓自己有一個相對安全的人際關係環境;
在遇到困難無法脫困時,給自己找些邏輯成立的藉口,為了減輕壓力保護自己;
為了討好他人,照顧他人的心情,讓他感覺好一點。
社會心理學認為,說謊與平常說的“打造人設”有關,也就是身份維護、自我呈現和印象管理。
日常生活中的“人設”多少都是經過包裝和改偏的“面具”,
人們會識別當下的具體場景來操作自己的行為表現和表達方式,以打造更好的人設,
目的是:得到或提升他人的情感支援,影響他人的心理傾向,贏得他人的讚賞與支持,取得他人的尊重、敬畏或者同情。
所以,人們常常感歎“人生如戲”。
這些目的,對世間人們社交順利進行非常有意義,
因此,說謊這個社會行為變得十分廣泛,也就好理解了。
在佛學經典中,說謊是翻譯成“妄語”。
比糾結妄語的對錯更重要的,是我們要洞察妄語的動機和背後的原因,提防惡意的欺騙。
2600多年前的覺者已經對欺騙與說謊有了完全的瞭解。
縱然說謊可能帶來一時的好處和利益,但說謊的行為會對自己與他人帶來永久的傷害。
覺者告誡我們:
絕不妄語,無論是為自己、他人,或為任何一種利益。
覺者歸納了不妄語的準則:
如果某人被當作目擊者問道:
“善男子,說說你知道什麼?”
知道,他就說:“我知道”;
不知道,他就說:“我不知道”;
沒看見,他就說:“我沒看見”;
看見,他則說:“我看見”。
在完全覺知觀照下,他不為自己與別人的目的,或一些世俗目的而妄語。
然而有些情況,說實話可能會傷害別人。
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必須等待適當的時機,對適當的人說適當的話。
有一次有人問覺者死後是否存在如來,覺者只是靜坐那裡,默然以對,直到那人放棄而離開。
站立旁邊的侍者阿難問覺者為什麼不回答,覺者解釋說任何回答都可能導致那人增長邪見。
如果覺者回答死後存在如來,那人會執著永恆存在的我見,這種邪見只會導致他長久的痛苦。
如果覺者回答死後不存在如來,那人會認為死後什麼都沒有了,產生“斷滅之見”,因此而痛苦不堪。
為了避免對他造成傷害,覺者決定不做任何回答。
覺者總結了決定說或不說的準則:
如果他知道某事是不真實的、不正確或無益的,他就不會說它。
如果他知道某事是真實的、正確或有益的,那麼覺者知道何時該說此語。
當他的話是真實、正確、有益與契機之時,那麼不論他的話會不受歡迎與不如人意還是受人歡迎與如他人意,覺者都會說。
而在本經,覺者批判了兩種惡意妄語的嚴重情況:
如果用妄語欺騙誑惑別人,由此詐騙獲取沒有確切證明的財物,被騙者來索取而不歸還,這種騙子就是第9種領群特。
為了自己或者他人,舉報作證以及承擔法律責任,
或者只是重複順從他人的證語,用妄語為他人作證,
這樣的妄語者,當知是第十種領群特。
或許我們無法做到像覺者那樣正語不妄語,但我們要告誡自己隨時覺察自己的心念,
儘量不妄語,更要避免以妄語欺詐獲得財物與妄語作偽證這兩種惡劣的妄語,
因為這兩種妄語害人害己,果報很嚴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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