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說:邪淫的危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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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2010年我有一次讓我終身難忘的“印度佛教聖跡之旅”。
在新德里機場見到了一個巨大的看板“不可思議的印度”,
“不可思議”這是印度人很樂於給予全世界的印象。
經過十天的印度之旅,印度留給我的印象,仍然是“不可思議的印度”。
印度的“不可思議”,最體現在印度宗教信仰上。
印度宗教的信仰、教義非常紛繁甚至相互矛盾,
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縱欲與禁欲的並存共在,而且是極端的縱欲與極致的禁欲。
馬克思曾評論,印度宗教既是縱欲享樂的宗教,又是自我折磨的禁欲主義的宗教;
既是林加崇拜的宗教,又是紮格納特的宗教;
既是苦行的宗教,又是舞女的宗教。
印度教修行所達到的最高境界——梵我合一的極樂,
本應與世俗凡人的感官快樂兩不相干,但印度人卻將這種極樂與情交高峰體驗扯在一起,
“如人為其愛妻所擁持,不復知有內外矣,此神我為‘梵我’所擁持,亦不復知外者內者”。
這不是一般的比喻,印度教中的這個教派就身體力行,極端崇拜情交力量的狂熱融合裡達到修行的最高境界。
印度教左道派寺廟內到處都是諸神情交和溫存的塑像,
其情交力量和欲望不可思議,其溫存已變為施虐和受虐的變態情交行為。
在印度古老的經典中,從《吠陀》到《摩訶婆羅多》,都有許多篇幅描寫和歌頌諸神和英雄們的情交的欲望與力量。
《羅摩衍那.童年篇》寫到濕婆神與優摩結婚的初次情交,“時間過去了一百天年”尚未結束,
眾天神都害怕他們夫婦這樣顛鸞倒鳳所生出的兒子會毀滅整個世界。
印度宗教修行上,極端的縱欲者自稱這是無上瑜伽——最高的修行境界,
而極端的禁欲苦行者也自稱這才是真正的修行,只有如此苦行才能證得梵我合一的至高無上的境界。
普通的印度人,既崇拜極端的縱欲,也崇拜極端的苦行。
這就造成了印度人的精神分裂,導致了印度宗教與文化上的光怪陸離與不可思議!
印度宗教與文化上的極端縱欲是一個方面的極端的,而另一個方面的極端是極致的違反人性的禁欲苦行。
比如紮格納特教派特別宣導極端的苦行,以至於其信徒竟然選擇投身於運載紮格納特神像的車輪之下,
寧願被滾滾車輪輾碎犧牲,認為這樣做是獻身於神,可以消除惡業。
印度宗教的苦行真是人類行為藝術的奇葩,五花八門的,就不一一列舉了。
在印度歷史上,宗教修行實踐活動中,難道只有縱欲與苦行這兩方面的極端,沒有第三條道路可走嗎?
在2600多年前,覺者出現在當時的古印度,早已批判這兩個方面極端的宗教修行實踐,
覺者指出,縱欲與沉迷於欲望,只會帶來生命的災難與過患,
只會導致生命的沉淪與墮落,根本無法導致生命的解脫;
而無益的苦行,只會傷害身心健康,只能徒增生命的痛苦,無益於煩惱的息滅與生命的解脫。
覺者向世間宣告,擺脫了縱欲與苦行這兩方面的極端,有中道的宗教修行實踐——八正道。
八正道涵蓋了全方位的身心淨化與心智提升,包含了身、語、意或者戒定慧的全部內容。
覺者的中道修行,關於情欲方面,落實到在家弟子身上,就是不邪淫。
廣義上的不邪淫,不僅僅指情交行為,而是不放縱感官欲望——一切感官。
情交行為上的邪淫是感官放縱特別有害的行為方式。
為了持戒的目的,狹義上的不邪淫,專指情交行為上的邪淫。
邪淫包含了強制發生情交與操控某人違反其意願發生情交關係。
邪淫戒是指不跟未成年人、動物、別人的配偶或伴侶,以及受父母或監護人保護者發生情交關係。
若未婚的相愛伴侶一方背叛對方,那也被認為是邪淫。
與適宜的、心甘情願的成年伴侶發生情交關係,不被視為邪淫。
世間的人們常常漠視邪淫戒,因情交欲望而惹上許多麻煩,造成更大的痛苦,
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,情交欲望永遠都無法被完全滿足。
無論你冒了多少風險或經歷多大身心痛苦,去嘗試體驗滿足欲望,結果都陷入其中,無法自拔。
覺者在本經中特別批判以下兩種放縱欲望而傷害他人的兩種人:
自己的妻子不去疼愛,也不去找合法的妓女,放縱欲望去侵犯他人的愛侶,
應當知道這種人是第七種領群特。
家裡家外的諸位親戚,還有志同道合的好朋友,放縱欲望侵犯了他們的愛人,應當知道這種人是第八種領群特。
一個人只要持守好不邪淫的這條行為規範,自然不會成為這兩種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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